“地震了?”霍长乐愕然,又摇摇头:“不对,这是……很多人在踩动地面!”
话音刚落,便听见远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只见远处,有十数名村野乡民手提篮子疾步而来,为首的居然就是那少女!那少女看见他们,用乡音说了什么,然后那群乡民便冲了过来,一手还伸进篮子里,从内拿出了各种时令蔬菜水果。
“哇,阿姐,他们过来了!”
“跑!”
霍长乐话音刚落,便拉着霍瑜和容惜撒开双腿跑起来。尽管理智告诉她,建康钟山的原住民不可能没开化到这种地步,要对侵入他们山林的人赶尽杀绝。但是此刻已经不容细想,在男女老少瓜果抛掷的威胁之下,她就只剩下跑的选择。
陡峭狭窄的山道上,霍长乐从未想象过自己能跑得这么快,那叫一个健步如飞、刀山如平地。可是,那群山民依旧在身后穷追不舍,不时有小白菜、菠菜、梨子等从头上飞过。
游湖莲中仙
由于岔道众多,又情况紧急,他们渐渐地便跑散了。到了最后,霍长乐只能看见容惜还与她一起跑。
最后,霍长乐跑到某个分岔路时,也与容惜跑岔了。
所幸的是,身后的村民已经没有再追赶,似乎是追丢了。
为了心脏的健康,霍长乐慢慢由快跑变为慢跑,再慢慢变为慢走。双脚酸软,霍长乐喘了喘气,慢慢拨开枝叶向前走。眼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但是既然诗会在山上举行,她只要顺着山道往山上走,便能和霍瑜汇合了。
霍长乐慢慢向上走,行到一半,却见到前方山腰有一个湖泊,湖泊上竟然漂浮着许多白莲。莲身雪白,晶莹剔透。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心旷神怡,似乎就连身上的那丝热意,都随着清凉的湖风散去。
霍长乐拍着胸口顺了顺气,慢慢地踱步走向湖边。忽然,她看见了那湖边停着一艘小木船,而从她这个角度,竟看见一双悠闲交叠的脚。
她惊讶地微微挑眉,便走近了几步看,只见一个男子仰躺在上方,手臂很惬意地伸高,交叠着放在头部下面。他的袖子很宽大,因他过大的动作而滑落至手肘,露出了一截白晳修长的手臂。一头乌黑长发铺洒在木头上,像极了触感柔滑的绸缎。
就像一只在阳光下打盹的大猫。
与他慵懒的动作相称的是,他的衣着也非常随意,一袭月白色的长衣,衣襟微微打开,露出了倒扣小碗似的纤细锁骨,和一小片白晳平坦的胸膛。而他居然没有穿一般有钱人家穿的丝履,而是穿了一双深黑色的木屐,白晳瘦长的双脚露出来,指甲形状美好,修剪得很整洁。
一般来说,若是这身整片胸膛都“春光乍泄”的打扮让寻常女儿家看到,恐怕不是娘子闹了个大红脸,便是男子要被骂孟浪。然而,看到他这一身打扮,霍长乐不仅没觉得他粗鄙随便、不修边幅,反而觉得他有种游离于世俗之外的自得其乐与悠闲自适。
用现代的话来说,那便是男子非常有气质。
妙人,妙人哉。
只不过,那也与她没有关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若是男子长相丑陋,对不起他的气质,霍长乐也只能表示遗憾。毕竟,有时候,朦胧才是美。
霍长乐欣赏了一会儿,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前问一下怎么上山。
只是,没等到她开口,便听见一个磁性的声音传来,低沉而性感,听的时候仿佛有羽毛轻轻划过心脏:“这位小兄弟,怎么伫立于在下身后许久,却不说话?”
不得不说,因为这个声音,霍长乐对他相貌的好奇心终于真正被勾起——并不是她不想看,只是小船离岸边有一小段距离,她总不能绕到湖的另一边去看吧?
见自己被发现,霍长乐也不慌不忙地道:“抱歉,在下只是迷路了。请问这位兄台,前往山顶处的诗会该走哪条路?”
“哦?你也要去诗会?”船上的男子闻言,终于直起身来,敞开的衣襟因着这个动作拉得更开,平坦的胸膛白晳秀美。
他若无其事地伸手拢了拢大开的衣襟,然后站起身来,一手把乌黑的发丝拢到耳后。
尽管霍长乐不会对男性身体感到什么不好意思,不过美色当前,还是难免心跳加速。不过,她目前是男装打扮,若是一直盯着男人胸膛看,恐怕会被当成变态吧……霍长乐叨念了两句非礼勿视,微微垂下眼帘。
另一边厢,男子轻快地走到船头,就这样跳上了岸。霍长乐与他的距离一下子缩短了许多,条件反射地,霍长乐抬眼看向他的面容,不由微微一惊。
眼前的男子年约二十四五岁,狭长上挑的眼睛下方缀有一颗小小的泪痣,为他凉薄的长相增添了几分妩媚,眼底潋滟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与漫不经心。有趣的是,他的嘴角天生便微微翘起,不必向上弯起便已经有了微笑的痕迹。只是,当他眼中没有笑意的时候,这微笑的嘴角又显得十分地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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