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有话要说:

注意:以下内容来自平行宇宙,与主线剧情无关。

在开始讲故事之前,我得事先声明:我不是你们认识的那个家伙。

好吧,这么说也许不大准确,但如果你们听过平行宇宙这个概念,应该能大致明白我的意思。当然,发生在那家伙身上的事情也大都发生在我身上了,至少在那家伙像个白痴一样被复仇者抓住之前,是这样的没错。但在那之后一切可就大不相同了。

哦,宝贝儿,我们之后的命运简直是天差地别,他妈的天差地别。

至于这究竟是为什么,原因其实很简单,甚至有点微不足道——在我的宇宙里,那个姓坎宁安的小混蛋并没有把我和巴基·巴恩斯的照片发到ins上去。

嘿,我说,你们都还记得之前都发生了什么吧。冒充美国队长劫狱?被朗姆洛扔下飞机?一丝|不挂地在陌生旅馆醒来?至少也该有点印象吧(尤其是最后那件事)。不过就算你们都忘干净了,我也不打算再重复一遍。我要从第二天早上直接讲起,也就是长桥镇长湖区的私人武器研发中心(九头蛇的秘密基地)被复仇者端掉之后。多亏了巴基,我们顺利搭上了坎宁安家的顺风车,一直到通往长桥镇的公路边才下车。当然,他并不打算和我一起去送死,算这小子聪明。于是我独自一人到了长桥镇,然后在那家药店门口遇到了教授,并拉着他进了旁边的联邦超市,紧接着就发生了你们已经知道的那场争执。

“因为我希望复仇者抓住你。”

“你没有信任障碍,我亲爱的孩子,你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

“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会无条件对你好,谁都不例外。”

可想而知,我们的友谊就像烈日下的冰块一样开始融化,一起融化的还有我的泪腺。我决定在失态之前离开,带着我的自尊,也许还有我那颗破碎的心。另一个宇宙中的我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惟一不同的是,我拉开门打算一走了之的时候,并没有身披星条旗的美国队长在门口给我惊喜。

事实上,外面什么人也没有。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沿着空荡荡的走廊朝着不远处吵闹的售货区走去,只希望能把我不堪回首的过去和莱曼教授一起留在那个值班经理办公室。但那只是白日做梦。我把头上的鸭舌帽抓在手里,借着脱帽的动用手背使劲擦过脸颊。现在已经是狩猎季的末期,天气开始转凉,但还不算太冷。至于这家联邦超市的售货区呢,要不是中央空调还在尽职尽责地运,这地方绝对会让人中暑,或者心脏病发,要不就是二者都有。我的天啊,人实在太多了,加上二层餐厅里的食客,这里搞不好有几百号人来来往往。对于一个小镇的超市来说,这绝对算得上热闹非凡。当然,这是因为现在是周末,狩猎季的周末,还正好赶上该死的饭点。

我不疾不徐拐出走廊。外面是明亮的灯光和推着手推车的顾客,还能隐约听到超市外面的汽车喇叭嘟嘟直响。我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大部分人都忙着从货架上挑选面包和果酱,当我从员工专用的走廊出来的时候,他们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也一点都不关心这些小镇居民或者前来打猎的游客。

也许除了一个人。

我没有放慢脚步,但用眼角余光朝那个方向瞥过去。站在冰柜旁边的是一个高个子的老女人,满头茂密的灰发随随便便塞在一顶歪戴着的贝雷帽下面,有几缕从耳旁溜了出来。她看上去六十多岁,或者七十出头,瘦得活像一道闪电,一只饱经风霜的手稳稳搭在腰上,手指上戴着的那枚俗气的红宝石戒指格外显眼。当我收回视线的时候,她那双灰色的眼睛正流连在一袋袋冷冻的汉堡肉和火腿上面,看起来和任何寻常顾客都没什么两样。

可的确有什么不一样。这个女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眼熟,就好像我在哪儿见过她似的。但那是不可能的。她的五官很有特色,即使已经皱纹横生,那张脸仍旧魅力十足。如果我见过她,绝对不可能轻易忘记。我开始觉得她有些像变老之后的米歇尔·戈麦兹。也许这就是我看着她眼熟的缘故。

我迈着大步从冰柜旁经过,那里还围着许多吵闹着要让父母买冰激凌的小鬼,虽然他们的老爸老妈大多都对速冻肉食更感兴趣,但小孩子的毅力是最让人佩服的,他们最后大都能得偿所愿。朝着自动扶梯走过去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艾尔希娅·范德梅尔。

不过没关系,这个老巫婆以后还会出场的。

但在当时,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快离开这里,不止是离开这个超市,还要离开这个愚蠢的镇子、离开缅因州,最好能远远离开美国这个是非之地。如果不是条件限制,我甚至还想离开地球、冲出银河系,一口气跑到宇宙的另一端去。

我站上了正有气无力运行着的自动扶梯。这家超市的扶梯不设台阶,是那种能够放置手推车的传送带似的斜坡,因此速度慢得令人发指,向下运送着一批又一批满载而归的顾客。一楼的顾客看起来要更少一些,而我旁边上行的那列扶梯上则站满了人,都是打算到二楼去购物或者饱餐一顿的顾客。我原本只是随意一扫,结果无意之中看到的两个人让我心中顿时警铃大。

——那是两个便衣,毫无疑问。这种人的姿态和普通顾客差别之大,在受过训练的人眼中就像鲜花和牛粪一样对比鲜明。扶梯上只有两个,但我在装漫不经心的样子扫视一楼的时候又看到六个,分成三队散开。他们的耳朵上都戴着黑色的耳麦。

来找我的?

不,不可能。我很快就否定了这一点。不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他们是从隔壁的药店摸过来的——那里显然是莱曼教授的一个临时藏身之处,他如果晚出来几分钟,就会和上门抓他的特工碰个正着了。

我知道他们不是来找我的,仅仅是因为要是有人想抓我,绝不会派出这种普通的特工。

他们是为莱曼教授而来的。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缓慢但却沉重地跳动着,血液流动的声音反复冲刷着耳膜。教授这时应该已经离开那个值班经理办公室了。他会像我一样从自动扶梯下来吗?如果是那样,他就会正好撞见来抓他的人。即便他出于谨慎决定多留一阵子,最终肯定也会被分散开来、打算搜查整个超市特工找到。

好吧,但那关我屁事?

我开始往下走,不时侧身避过那些手扶购物车的男男女女,他们不是和同伴闲聊,就是低头玩手机,眼睛都不抬一下。有个穿着时髦的老家伙倒是对我的举动不满地抱怨出声,但我几乎没听到,只是被他浑身的香水味熏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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