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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天,张立国,虎子浩浩荡荡带着四十多人去了隔壁村,留守的只有李家兄弟,他们没有枪,留守看家正好。

当然,也不会少了他们那一份,只是多少而已。

“东家不跟着去吗?”

“我?还是算了,每次去回来都被拉着吃一顿大锅饭,我就不去了。”

“嘿嘿,那是东家仁义,咱们十里八乡,谁不知道东家菩萨心肠?有机会当然要留下您吃一顿饭了。”

“不然,让您饿着肚子离开了村里,该被人戳脊梁骨了。”

是的,这个时代,集体荣誉感很强,这个集体荣誉感很强的前提是什么?是你哪怕救了一个村的孩子一条命,整个村都欠你的。

或许未必是出自真心感激,但面子上要过得去,如果让恩人吃亏了,往后谁还会救你们村?忘恩负义?

所以口碑很重要,这关乎一个村子的风气,所以一个村子一旦出现个杀人犯,一个村子都抬不起头,甚至没有小姑娘愿意嫁过来。

这是村支书教导不得力,全村的锅,可苏宇救了多少人?哪个村他没救济过?

人家去了你们村,你不招待?让人家饿着走了?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啊。

如果不是饭点也就罢了,可狩猎队结束时,哪次不是饭点?

你村里吃肉了,把恩人忘了?这像话吗?

民风淳朴,之所以淳朴,就是人们懂得感恩,知恩图报,办好事有好报,才会让人趋之若鹜,愿意干好事,如果干好事,没有好报,谁还愿意长期吃亏?那就行不成民风淳朴,只能说你个人是好人。

所以说民风淳朴,那是所有人都在被这种环境影响,觉得欠了人家的,吃个饭怎么了?应该的,只有如此,你才能感受到村里人的热情。

“你小子,话还挺密,行了,我一会要去集市,你哥俩谁陪我去一趟?”

李木,李信对视一眼,还是李木率先开口了。

“东家,让我弟李信陪您去吧,留他一个人看家,我不放心。”

苏宇一想也是,李信更年轻周岁才十七岁,虽然身高上看不出,但年轻人不沉稳,差一岁就能看的出,他闲不住。

李木已经十八岁了,成年了,家庭条件摆在那里,早就懂事了。

他留下看家,肯定一丝不苟,换成李信可能就会差点意思。

“行,那李信跟我走吧。”

木屋这边也没多少宝贝,无非就是地窖里的猎物,自己粮食而已。

是的,粮食是所有人的口粮,足够吃一个月的。

这些粮食,肉,以及房间里的物品,需要人看着,否则会被人偷了。

“行,那你一个人注意,一会给你带把枪过来。”

苏宇家里还有一杆枪,黑市抢来的,没花钱。

拿来临时给他用用,一个人看着哪怕是白天,没有枪苏宇也不放心,毕竟对方也才刚刚成年。

倒不是怕被人偷,而是怕林子里出来什么猛兽,毕竟小木屋就在林子里,虽然这个地方没什么危险,村里小孩偶尔还会来采蘑菇,但毕竟连接大山,说没危险,那是因为靠近村子,有猎物也不会白天下山。

但保不齐啊,有猎物被驱赶,迷失了路况,误入也很可能,白天狼群进村的事情,又不是没发生过。

“一个多主意,一会给你带枪过来。”

“唉……谢谢,谢谢东家。”

苏宇摆摆手,带着李信回了他家,拿出枪交给李信,让他去交给他哥李木。

李信拿了枪扭身就直奔小木屋,子弹小木屋里就有备份,无需多说,何况枪里已经压满了子弹了。

不出情况的前提下,够用了。

“东家,我把枪给我哥了,咱们什么时候走?”

李信兴冲冲跑了进来,毕竟年轻,一听说赶大集,立马兴奋了。

“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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