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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池娇艳的荷花,亭亭玉立在徐徐的晚风里,上面还有一两只蜻蜓,调皮的摸样唯妙唯俏。
画的下面,写着两行遒劲的狂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然后仔细看时,却发现那绘画的人心思细腻,笔法柔软清新,似乎象个闺秀中的女子。
那行书却力透纸背,刚劲如苍松,很显然是个男人的手法。
我不明所以然,疑惑地望向萧桐,萧桐似乎看出我的疑问,他赞许地点点头,“这幅画是我家祖上老太爷传下来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一直都是当传家宝一代传一代的,这次回去整理妈妈的遗物带过来的,听说我家太爷以前也是一个破落的书香门第,也听说他才高八斗,满腹诗华文章,人又极其聪明,只是苦于怀才不遇,不能出人头地,有天他被聘到一个大户人家当教习先生,学生就是那家的小公子,那家公子天性顽皮,喜欢捉弄先生,小公子的上面还有个姐姐,听说那家小姐貌美如花,也是个极喜欢书本之人,一来而去,两人暗生情愫,于是小姐画了这满池的荷花,太爷爷在上面提了字,于是小姐送了盘缠给他让他远赴都城学习经商,,两人约好三年为期,等太爷爷发达回来即可上门提亲嫁娶,不久这事被不懂事的小公子捅了出去,小姐被她父亲逼婚,要她嫁给当地有名绅,结果小姐拒绝不从,不得已,上吊而亡,三年后,太爷爷携带巨额财富回来大肆买房置地,福甲一方,他发誓他要报复整个叶家,后来两个家族一直世代缠斗,这也就是舅舅当初不甘心的源头。”
我瞪大眼听得入了神,萧桐叹了口气,“人生就是多重的悲喜剧,到最后几乎都是悲剧落幕,因为人人到最后都难逃一死。只是怎样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大雪过后,也只有青松和雪杉的翠绿才能幸存下来。所以做人也要当得起一个勇字,要是我是太爷爷,我会早点回来,我会握着她的手在黑暗里一起等待黎明,而不是等到一切不能再挽回时对着一张画后悔莫及。”
我静静地望着他,期待他接着说下去,他又叹了口气,“小熙,知道那家小姐是谁吗?那家小公子就是你的太爷爷,那小姐就是叶家的太姑姑。”
“啊?”我惊讶无比,萧桐笑着卷起画幅,“本来太爷爷准备陪葬之物,我太爷以为是什么宝物,就留了下来,传到我这代,应该结束了,今完璧归赵,以后你替我好好保管吧,我也乐得轻松了!”
“那怎么行,那是你的传家宝!”我慌忙摇手,
“你替我保管吧,等我两年,两年后等我有能力的时候再来拿。”他含笑地望着我,眸子深处暗含着期翼的星光。
我红了脸,稍稍退后一步,顾左而言它“我要回去了,小昶一会该醒了!”
他浅淡的笑容在脸上微微凝涩住,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成了那个拘谨害羞的少年。
也许是看到他的慌乱我顿时有些不忍,我叹口气,上前拿起那卷画,眯了眯眼,“裱一下,可以装个镜框,挂在墙上,也很好看,你是小昶的舅舅,你随时可以来拿,不必等到衣锦还乡!”
萧桐轻楞了一下,随即咧开嘴笑起来,一口雪白的贝齿,映衬着那黝黑的皮肤更显得青春爽朗。
第二天下午没课,我从学校回来又拐了个弯去了一趟百货公司,萧桐明天的飞机,我赶着给他买了几件衬衣,想想国外什么都贵,打工又累又耽误学业,他自尊心又强,我只能想着法子想让他过好一些,心底里,还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兄弟了。还没进门,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小昶咯咯咯的笑声,
我一进门,就看到韩皓哲脱了西装只穿着件雪白衬衫和孩子一起悠闲趴在地板上,
他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伸到地板上的小笼子里,逗着笼子里那只通体雪白的小兔子,小昶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惊奇地在边上看着,兔子每啃一口萝卜,小昶就发出一阵剧烈的笑声。
我进屋时韩皓哲只淡淡地扫了我一眼,又专心致致教小昶儿歌,“小白兔长得美,红眼睛三瓣嘴,两只耳朵四条腿,前腿短,后腿长,蹦蹦跳跳跑不远。”
看到他,才想起他有些日子没来了,看他那样子轻松又平静,估计最近过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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