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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吴不赊猛地一声叫,转身狂掠出去,不是奔回扶风城,而是漫无目的地乱跑。
他这一叫,倒把邓易通吓了一大跳,见吴不赊逃走,这才放下心来,哼了一声:“妖孽,道行还真是不低,不过终是惧了凛凛天威。”
邓易通却也不敢去追,也不必去追,捉不捉得到猫妖并不重要,对邓易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讨得观风使的欢心。
扬风、扶风两郡妖孽作乱,烧了大批粮食,观风使必然要具文向西岳帝君禀报。这报告怎么写,大有学问,观风使可以写:妖孽作乱,虽然邓家兄弟捉到了鼠妖赶走了猫妖,但大批粮食已经烧毁,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但也可以把行文的顺序调换一下:妖孽作乱,纵火焚烧粮食,邓家兄弟及时赶到,擒拿鼠妖并打伤猫妖,制止了妖孽进一步的孽行,现在两郡妖气已净,民心安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到后必定大怒: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邓家兄弟干什么吃的?严惩!但如果是后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了就会想:这些妖孽真是无法无天啊,但妖孽是无法禁绝的,突事件也是无法预防的,邓家兄弟能及时处置,很好。重奖!
同一件事情,完全相同的事实,只是换一种语气,结果完全不同。
不要以为这是奇谈怪论,人界就有过一个这样著名的事例,说有一个将军屡战屡败,眼见据实上奏,国王必定砍他的脑袋。他的师爷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把屡战屡败四个字调换了一下顺序,改成“屡败屡战”。果然国王看了大悦:屡败屡战,这将军勇气可嘉。不但没杀那将军的头,反而升了他的官。
神界与人界,官场的规则都是一样的,邓易通是官场老油条了,自然明白这中间的猫腻——事情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说;升官不在于怎么干,而在于怎么拍。
不说邓判官怎么拍马屁讨观风使欢心,且说吴不赊,被一妖捧打得晕头晕脑,落荒而逃。这些日子,吴不赊可谓是春风得意,给美女抱,升了官——将军啊!林美人看他的眼光又日渐不同,只要不出意外,吴不赊有信心一定能娶到林美人。他的功力进展也十分稳定,有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元婴。高官得做,美女得抱,最后还能成仙,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吗?
但突然间当头一棒——身上带了妖气,官不能当,美女不能抱……做神仙?做白日梦吧!天堂到地狱,这落差实在也太大了,即便以吴不赊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强,也有些受不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滚烫的脑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见前面有个小镇子,他过去找家酒馆,喝了一顿闷酒,长叹:“这次可亏大了。”
吴不赊是个很现实的人,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认命。往前看,扶风城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不说邓易通不肯甘休,林美人只怕也对他生了疑心。他脑中浮现出林微雨的****细腰长腿,没办法,便宜别人吧。那能去哪里呢?没地方去。回东镇吧,继续开他的平安老店,加紧练功,只要练成元婴,就有可能加入仙籍,只要天庭封了他做地仙,哪怕身上有妖气也无所谓了吧?
当然,即便练成了元婴,想要天庭封他为地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前吴不赊不知道,把神仙看得很高大也很单纯,得了黑七的记忆后他知道了,凡人的认知其实有很大的错误。
先神和仙是两回事,神是天庭的职事人员,例如五岳帝君,例如邓判官,都是神,职位不同,但都归天帝管辖。说白了,给天庭做事的,就是神,哪怕你一点本事没有、一分玄功不会,只要你在天庭供职,你就是神。
仙却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佛门道教,还有其他教派宗派的玄术异人,练成了元婴,法力强大,势力强横,他们不愿入天庭供职受天帝管束,天庭又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天庭便待之以礼,封之为仙,免得这些高人和天庭作对。佛道两派,受封为仙的最多,天庭对佛道两派也就最为礼敬。投桃报李,佛道两派也不去挑战天帝的权威,甚至在其他势力向天庭挑战时,佛道两派还会出力帮助镇压。神与仙,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佛道两派势力强横,与天庭关系良好,封仙容易,但其他人要想得到天庭的赐封,相对就难多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种现象,和人界的官场有得一比,世家子弟,哪怕是白痴,也可以轻易得一个官做;平民百姓呢,哪怕你天才横溢,想要做官也千难万难。
不是有才华就可以做官,不是练成了元婴就可以封仙,两者一个道理。
但无论如何,能练成元婴就有希望。而且吴不赊这人又不清高,很多仙人以投身天庭做官为耻,但吴不赊没有这种想法,投身天庭弄个官做做,像邓易通那样,做个判妖司的判官也挺好。神仙神仙,神还在仙之前呢,也不错啊!
其实很多仙人看不起神官,是受了佛道两派出世思想的毒害,佛道鼓吹不做人官也不做天官,而佛道两派之所以这么宣传,实际上是怀着与天庭争人才的目的。逍遥散漫的仙人越多,势力就越大,天帝也就越不敢轻视,佛道也就越尊祟,只是一般人看不穿这一点而已。吴不赊不在乎这个,不过要命的是,他身上既然沾了妖气,想投身天庭做神官就有些难了。
“不管了,先回去把元婴练出来再说。”吴不赊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扭头看到墙上贴了一张文告,并没看清写的什么,却突地想到忽视了一个大问题:“啊呀不对,如果姓邓的行文五岳府满天下缉拿我呢?那还怎么回东镇去开店?”
刚刚燃起一点火苗,兜头一盆冷水又浇熄了,吴不赊一时沮丧到了极点。
吴不赊灌了一肚子闷酒,出店来竟是无处可去,顺路往前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了。
走了约摸五六里路,前面路边有一个亭子,一些人正在吵吵囔囔。吴不赊走过去一问,原来这些人是在为走哪条路争执不下。前面有两条路到山那边,一条近一条远,但近的那一条,据说有老虎伤人,可远的那条又实在绕得太远了点儿,所以犹豫难决。
“有没有老虎,只是传闻,也不确定,而且时当晌午,我们这一行又有十多个人,即便有虎,也不敢出来伤人。大家相信我,决不会有事的。”争执中,一个灰衣汉子跳出来,挥着胳膊叫。
这汉子三十来岁年纪,干于瘦瘦,背着个包裹,像是个走远路的,叫声高亢,一脸的激动。
他这话有理,时当晌午,太阳当顶,这一行人又有十多个,这么一大队人,如果每人手里再拿根棍子什么的,即便真的有虎,也是决不敢出来伤人的。但吴不赊往这人脸上一看,却看出了不对,这人神情激动,眼波却闪烁不停,而且印堂青,好像曾险死还生,魂魄差点儿离体。
“这人不正常。”吴不赊心中暗暗嘀咕,再联想到这人的举止,心中忽地一动,“这人难道是个伥人?”
虎吃人,吃一个算一个,但如果是虎精,却有可能作长远打算,逮着一个人不吃,只是吸走这人的一魂一魄。人有三魂七魄,少了一魂一魄,人不会死,但魂魄被虎精吸走,这人就会受虎精控制,去引人类来给虎吃。这失了魂魄帮着老虎作恶的人,就叫做伥人,这也是“为虎作伥”这个成语的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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