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活埋了他!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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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年轻小伙跑了过去,单看背影和穿着,属实“其貌不扬”。
古代文人将诗会视为高雅,高如庙堂,参加此类的活动,即便再穷酸、再三餐不继的秀才也会花光积蓄把自己装扮得很体面,这既是对自己的一种包装,也是对文学的尊重。
可眼前这个不知哪来的野小子,一身麻布衣,身上还沾染了尘土,竟像是刚从地里面耕田回来的一样。
身上还带着一丝盐焗鸡的香味?哪里蹭到的?
他眼里有诗会吗?
他尊重文学吗?
他尊重在场的千百平洲才俊吗?
叶大世子目光锁定李宣,心中更怒了。
一个穷酸庄稼汉不好好耕田种地,跑到城里来参加诗会,丢人现眼,还扬言有诗一首?
庄稼汉会写诗?
荒天下之大谬!
最可恨的是,这厮居然当众喧哗大叫,吓坏了本世子的栖凤?
若没有他这么一喊,本世子岂非就能摸到栖凤的手?
他娘的,老子追了三年啊,今日是最接近可以摸手的时候,那个狗庄稼汉坏了我的好事!
叶浪心中暗想着,怒火蹭一下冒到了嗓子眼。
古人礼仪繁多,阶层等级极为森严,单说直视,就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
就更别说一介卑贱的平民,敢在权贵面前大声喧哗,惊扰到贵人了!
毫不夸张的说,单凭李宣刚才这一声大喊,就已算犯了权贵的逆鳞,随时都有性命之忧。
古代命如草芥,乃是常态。
权贵杀人更是不问缘由,更何况还是一介低贱的平民?
叶浪冷哼一声,脸色黑如锅底,甩袖就喊道:“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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